本报记者吴飞雄摄
长江北路发生的绿化树木被砍案件,昨日迅速告破。记者昨晚从市公安部门获悉,两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拘,初步调查,砍树是为了广告牌不被遮挡。
2011年6月7日,中山市园林管理处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:中山市东区大鳌溪村长江北路湖南四建恒隆工地路边绿化带130多棵绿化树被拦腰砍掉,被砍树木为垂榕及白千层,价值共约13万元。
接报后,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。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,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公安局局长黄树安等高度重视,指示抓紧侦破。专案组兵分两路,一方面对案发附近房地产工地工人、大鳌溪新村当值人员以及相关工程施工人员进行走访调查,另一方面对现场进行了细致、深入的勘查。
初步查明,恒隆工地开发商柯某(男,35岁,中山市三乡人)因广告牌被绿化树部分遮挡,指使工地施工负责人林某 (男,31岁,四川省泸州市人)找人于6月6日晚11时至7日凌晨1时将恒隆工地侧的130多棵绿化树砍伐毁坏。
目前,警方已将涉嫌故意毁坏绿化树的柯某和林某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两嫌疑人被刑事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