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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神容易送神难:“官管”民办江海学院合法吗

  日期:2009-10-21 来源:民主与法制时报 记者 宋 伟  
 

核心提示:江苏扬州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退休大学教师举办的民办院校,2000年被地方当局招商引资,此后,举办方和投资方渐生矛盾。2002年,双方如实向扬州市委市政府反映,殊知,扬州市却派出在任官员担任学院董事长,将民办学院牢牢控制住;尔后,2004年起,通过组织手段要求江海学院院长薛钜等举办人陆续离职,派出刚刚退休的扬州市人大副主任朱克昌等市级、市直机关进入江海学院,全面控制江海学院的决策权和管理权。多年来,举办人多方奔走呼吁,要求归还举办人决策权和管理权,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。

 

请神容易送神难:“官管”民办江海学院合法吗  

市委书记到台招商

“扬州招商引资都要等到每年的烟花节签订投资协议书。”9月10日,台商夏锡平在接受《民主与法制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说,“我父亲就是在2000烟花节期间,与扬州签订了投资1200万美元建设扬州江海学院的意向书。但至今,我们的投资还没有合法化。”

  夏锡平的父亲夏华,今年91岁。“我父亲是扬州市委书记请来的。”夏锡平介绍说,2000年1月,时任扬州市委书记的吴冬华亲自赴台湾招商,“邀请我父亲来扬州投资办教育,烟花节的时候来扬州签合同。”

  “吴冬华书记带了十几个人,专程到台湾邀请我父亲来扬州投资办学。计划投资1亿元,是当年扬州最大的招商引资项目。”夏锡平告诉记者,因为是一把手工程,投资办学很顺利,扬州市政府专门划拨了1040亩土地。2000年4月18日,夏华与江海学院院长薛钜签订了《投资兴建江海学院意向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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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夏华和薛钜签意向书的时候,我和吴冬华书记都在现场。”时任扬州市委常委、市委秘书长的马家鼎告诉记者,“吴冬华书记从台湾招商引资回来后,就主抓这个事情。”还指示:“请各方面开绿灯,帮助江海学院用好海外资金,办成特色学校。”

10年前,使用台商的资金,要接受审查。扬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王瑜告诉记者:“台商的钱,银行说不能用,项目没有经过批准。意思是说,境外的资金来了,使用的项目要合法。另外,没有引进外汇的手续,也不能用。我就去找扬州市人民银行郑行长,郑行长说,违规,不好办。我就拿吴冬华书记的话说,各方面要协力,把外资用了。后来,共用了350万美元。”

困扰夏锡平最大的问题,也是投资一直没有合法化。“扬州市委书记去台湾招商的时候,就明确说,建设一所民办大学。我父亲把投资教育的情况也都告诉了江苏省副省长、教育厅厅长、副厅长,而且,没有我们的投资,扬州市政府也不会划拨1040亩土地用于办学。我们与江海学院院长薛钜签订的协议书,也是投资合作办学。政府的法律也没禁止台商办学。但为什么一直拖到现在,拖了9年多,一直还不合法?”

记者看到,针对台商投资建设江海学院出现的问题,江苏省教育厅多次发文进行协调,但都认为:“台资对学校发展起了积极作用,但夏华先生的资金属海外投资,没有依法办理报批手续,没有经过审批机关批准。”“夏华先生不是学校的举办者,因为根据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规定,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必须是大陆地区的公民或法人”;夏华与薛钜签订的办学协议中,“关于学院由投资方主办的条款无效”,“夏华先生根据这份办学协议向江海学院投入资金,依法不能因此而取得举办者的身份”。

政府接管民办高校管理权

    江海学院自1999年建校以来,共有两任校长,第一任是薛钜,第二任是朱克昌。“这个学校是我们7位退休的老教育工作者举办的,有江苏省政府的批文,是一个纯粹的民办学校。而现在学校的董事长、校长、审计处长,都是政府派出的官员担任,并由市委组织部管理,明显违反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在民办机构任职的规定。”薛钜告诉记者,“我们希望政府主动解散现在的董事会,还我们举办者的地位。”

江海学院是民办高校,在校学生8000余人,现有资产5.9亿元,不包括1040亩土地。”9月10日,江海学院院长朱克昌告诉记者,“这几年,学校发展很快,一点皇粮都没有,全靠自己。”

  朱克昌把话锋一转:“学校也存在问题。建校初期,有7个人,认为学校是他们的,以原校长薛钜为首,他们也成立了董事会,并认为现在的董事会违法。他们要终身控制这个学校。台商夏华,强调他是学校唯一的合法投资人,认为学校是在他的投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。夏华与薛钜,他们双方都想把学校变成个人的,闹得不可开交。虽然他们对学校都有贡献,但学校并不是他们就能办起来的。民办大学也是社会主义教育机构的一部分,学校存续期间,民办大学的财产属于学校享有;民办大学终止后,财产则归政府所有。”

  针对朱克昌的说法,夏锡平认为,办学过程中发生纠纷是事实,但扬州市政府派政府官员到民办学校担任董事长、校长的做法是不合法的。与夏锡平的看法相一致,薛钜也认为:“ 政府强行霸占了民办江海学院。因为夏华的资金进入江海学院是从2002年开始的,此前,我们已经招收了两届学生,且招生前我们所有建校经费、人力、物力都是我们投入的。 2001年3月,江苏省教育厅和民政厅颁发的证书上,也都表明是民办学校,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皆是薛钜。”

  夏锡平和薛钜还共同“指责”扬州市政府,不应派扬州市副市长孙永如(现任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)担任学校的董事长。

  对此,朱克昌坦言:“这个院长,我本来是不会当的。”朱克昌曾任江苏省泰州市委书记、人大常委会主任,后升任扬州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官至副厅级,在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的位置上退休。朱克昌认为,他之所以到民办高校任职校长,事出有因。“省教育厅与市政府商定,派驻政府官员管理民办学校的社会性资产,履行公益职能。”

  而对副市长孙永如担任学校董事长一职,朱克昌的解释是“夏华和薛钜双方请来的”。

  但夏锡平与薛钜都予以否认。“副市长孙永如,人是不错的。我们请他来,是解决办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,但5年了,矛盾一直没解决。”夏锡平说,“目前,学校的高层,大部分是政府官员,或者是退休的官员,这还是民办高校吗?”

  薛钜则直截了当地说,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第19条规定: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、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。”

学校每年有1亿元左右的收入,管理权成了“一块肥肉”。在夏锡平、薛钜与政府的三方“博弈”中,显然是政府“胜利了”。

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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